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布的《期货经纪公司电子化交易指引》中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

  电子化交易除其他交易手段共同具有的风险外,还存在但不限于下列风险:

  一、由于通讯线路繁忙或服务器负载过重,您可能不能及时进入期货电子化委托系统完成交易,此时您应及时使用其他交易手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二、由于在互联网上传输的原因,行情信息及其他期货信息可能会出现中断、阻塞、延迟、数据冲突导致错误等异常情况,导致您作出错误判断。对于异常和不确定信息,您应及时对比其他相关信息,或采用其他交易手段,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三、由于网络故障,在通过期货电子化委托系统进行期货交易时,可能您的电脑界面已提示成功发送委托,但委托服务器并没有接受到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您不能及时完成交易的风险。这时您需要及时查证核实自己的成交情况;

  四、由于网络传输延迟,在您的查询结果中显示委托还未成功,如果您再次发出委托,可能会使委托服务器收到重复委托,导致重复买卖。因此,您应当查证核实自己的成交情况。由于网络传输延迟,也可能在您指定的委托价位不能成交。对此造成的损失,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由于网上黑客、网络病毒的攻击和入侵,期货电子化委托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您可能不能进入期货电子化委托系统进行正常交易,或接收到错误信息。对此,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六、利用期货电子化委托系统进行期货交易时,您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由此造成的损失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七、您在交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进行的误操作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由于国家法律政策、交易规则的变化,火灾、电力故障等意外事件给您造成的损失,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为了配合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实施,本公司会在网站上发布相关的期货信息,这些信息仅供您参考,本公司不对您的入市交易结果负责。

  本《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全部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作出客观的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本单位(本人)出示并说明,本单位(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